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保障厅 《关于下达 2024 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4〕 35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 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 国家 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淮师办〔2021〕 163 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做好我校 2024 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任意一年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公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里的学生都可申请)。
(一)同时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只能申请其中一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专转本第一年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因出国、出境交流等原因在本校学习不满一学期及以上者,不得参评所在(学)年的国家奖学金;在本校学习满一学期但不足一学年,且返校参加相关考试者,由教务部门认定其学习成绩,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参评该(学)年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学年内各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30%),且无不及格科目。
参评学年内应荣获过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科目。(申请学年内至少有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奖学金)
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有一学期未达到前3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在省级和全国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为国家、省、市(校)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校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为省、市(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审指标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生科院今年名额为61人,结合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应严格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三)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内)。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个人信息输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相应奖助学金项目中,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
(四)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提出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励资助建议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内)。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奖助学金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材料申报及要求
(一)10月9日12:00点前个人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个人申请,班级审核(不符合推荐的请勿推荐),资助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报送以下电子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注意:要严格按照汇总表要求填写,初评根据每个人汇总表的填写情况评审小组进行量化打分。每位同学的填写情况直接影响量化得分,态度很重要,请务必重视,不要出现错别字,语句不通顺、格式不正确等低级错误!
3.10月10日-10月13日,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统一组织系统填报。
(二)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过班会、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全院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审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不得随意增减名额,确保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9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2024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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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情况 | 姓 名 | 张某某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8-12 |
民 族 | 汉族 | 政治面貌 | 团员 | 入学时间 | 2017-9 |
身份证号码 | 321************253 | 联系电话 | 15051396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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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 校二等、三等奖学金各1次、校三好学生、“艺术英语之家”设计大赛三等奖等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口 | 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5 |
家庭月总收入 | 800 | 人均月收入 | 160 | 收入来源 | 务农 |
家庭住址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朱湖镇朱北村一组 | 邮政编码 | 223900 |
学习成绩 | 科 目 | 成 绩 | 科 目 | 成 绩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95 | 色彩构成 | 82 |
色彩(2) | 81 | 设计素描 (2) | 88 |
平面构成 | 84 | 立体构成 | 88 |
动画设计 | 90 | 立体构成2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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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本人在校主要表现(生活、学习、思想、主要获奖情况等)及家庭经济情况。为了激励自己更好的完成学业,特此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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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2024年9月28日 |
院系评审意见: |
该同学综合表现优秀,申请情况属实,经学院评选,同意其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公章)2024年 10 月 24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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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2024年 10 月 30 日 |